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文件《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25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报名及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面向中职毕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考试中心咨询报名事宜);具有本市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报名确认);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中职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其他不符合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的人员。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报名单位须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三、网上报名确认
报名工作按照考生网上录入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程序进行。
符合报名条件的2022级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11月8日12:00之前向班主任报名、填写《22级应届毕业生报名高职分类考试信息表》,并于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3日17:00期间到校报名确认(每个班具体报名确认时间听班主任通知)。到校报名学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页首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凡复印件均需用A4纸)和入学底册,以上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分类收齐,报名时一并上交。另外,各班报名信息表由班主任汇总后于2024年11月9日中午前报教务处。
报名当日学生不能穿白色或相近颜色的上衣,不允许化妆或佩戴饰品,头发不能遮挡眼睛和耳朵。
信息确认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确认单”上的文字及图像信息,无误后在考生报名“确认表”(一式两份)上签字确认,并对本人填报和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已进行网上支付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教务处(竞赛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